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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学习笔记
明朝开国
- 中国自三代以后,得国最正者,惟汉与明。
- 匹夫起事,无凭借威柄之嫌;为民除暴,无预窥神器之意。
- 世或言明太祖曾奉韩林儿龙凤年号,为其后来所讳言,此不考史实而度以小人之心者也。
- 明祖有国,当元尽素法度之后,一切准古酌今,扫除更始,所定制度,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。
- 渐废弛则国祚渐衰,至万历之末而纪纲尽坏,国事亦遂不可为。
- 有志之人屡议修复旧制,而君相已万万无此能力,然犹延数十年而后亡。
- 能稍复其旧制者反是代明之清,除武力别有根柢外,所必与明立异者,不过章服小节,其余国计民生,官方吏治,不过能师其万历以前之规模,遂又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。[1]
| 朝代 | 开国者 | 出身背景 | 夺权方式 | 孟森评价:得国正不正 | 核心原因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汉 | 刘邦 | 秦朝亭长(底层小吏) | 布衣起兵,诛暴秦 | 最正 | 匹夫起事,无凭借威柄;为民除暴,无预窥神器 |
| 明 | 朱元璋 | 赤贫、和尚、乞丐 | 起兵反元,救民水火 | 最正 | 无凭借威柄之嫌,无预窥神器之意 |
| 唐 | 李渊/李世民 | 隋朝贵族、重臣 | 趁乱起兵,统一全国 | 次正 | 虽为民除暴,但出身前朝权贵,非纯粹布衣 |
| 宋 | 赵匡胤 | 后周禁军统帅 | 陈桥兵变,黄袍加身 | 不正 | 凭借前朝威柄,欺负孤儿寡母,篡权得国 |
| 晋 | 司马炎 | 三代权臣世家 | 篡魏自立 | 不正 | 纯靠权谋篡位,无德无功 |
| 元 | 忽必烈 | 蒙古贵族 | 武力征服中原 | 不正(另有根基) | 以外族武力入主,非“为民除暴”而起 |
| 清 | 皇太极/顺治 | 女真贵族 | 入关定鼎 | 不正(另有根基) | 以武力入主,继承明制,非布衣起事 |
- 今欲知史之本义,莫重于为法为戒。
- 人知明之有国,为明驱除者群雄,不知群雄亦当时之人民耳。
- 何以致人民起而称雄,颠覆旧政府,而使应时而起者得取而代之?
- 此非群雄之所能自为,乃统治人民之元帝室迫使其民不得不称雄,不得不群雄中造就一最雄者而与天下更始也。[1]
| 论断 | 含义 |
|---|---|
| 群雄亦当时之人民耳 | 造反者本是百姓,非天生乱贼 |
| 元帝室迫使其民不得不称雄 | 大乱根源在元朝暴政、法度败坏 |
| 必于群雄中造就一最雄者 | 朱元璋是时势造就,非凭空出现 |
| 推元末之乱本,溯元室致乱之故 | 学明史:先懂元亡,再懂明兴 |
- 元之武力,自古所无,大地之上,由亚而欧,皆其兵力所到,至今为泰西所震惊。
- 乃入中国不过数十年,遂为极散漫、极脆弱之废物。
- 其故维何?所谓“马上得之,马上治之”。不知礼法刑政为何事。
- 凡历朝享国稍久者,必有一朝之制度。制度渐坏,国祚渐衰。[1]
| 核心论断 | 史学含义 |
|---|---|
| 元之武力,自古所无 | 军事史上空前强大 |
| 入中国不过数十年,即成废物 | 统治极脆弱、极短暂 |
| 马上得之,马上治之 | 只懂征服,不懂治理 |
| 不知礼法刑政为何事 | 缺乏文明化的政治制度 |
明开国以后之制度
- 元以兵力显,试观《元史•兵志》,止有金军、补军、调军、遣军之法,别无养军、练军之法,是仍裹胁趋利之故技,其它非所问也。
- 元以兵耀万古,于兵之无制度且然,其它刑罚、食货,一切荷简,所谓无规矩而信离娄之明、公输子之巧,无六律而任师旷之聪者也。
- 明承法纪荡然之后,损益百代,以定有国之规,足与汉唐相配。唐所定制,宋承之不敢逾越;明所定制,清承之不敢过差,遂各得数百年。
- 今于明祖创意所成之制度,于史志以外,略举他书,疏通证明之,见明祖经理天下之意。[1]
| 对比维度 | 元代 | 明代 |
|---|---|---|
| 整体评价 | 最无制度,无长治久安之法度 | 损益百代,规制完备,可配汉唐 |
| 治国思路 | 马上得之,马上治之,重武力轻制度 | 承法纪荡然之后,以制度立国 |
| 兵制 | 仅有征、调、补、遣之法,无养军、练军之制 | 建立系统兵制,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|
| 刑罚、经济 | 一切苟简,无规矩章法 | 建制完备,为后世所承袭 |
| 历史影响 | 无成熟制度留传 | 明承汉唐宋,清承明制,各延数百年 |
| 治史方法 | 无系统制度记载 | 读史志+旁征他书,探究创制本意 |
民为财本的制度建设
- 国之兴亡系于财之丰耗,阜财者,民也;耗财者,军也。此就经制之国用言。
- 若夫无道之糜费,如土木、淫祀、私恩设官、后宫滥赏,一切不如法而人人知为弊政者,不在议论之列。
明初基础户籍制度:户帖 & 户籍
- 太祖籍天下户口,置户帖、户籍,具书名、岁、居地,籍上户部,帖给之民,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。[1]
- 及郊祀,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,荐之天,祭毕而藏之。其视户籍之重如此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制定者 | 明太祖 |
| 登记内容 | 姓名、年龄、居住地 |
| 文书分类 | 户籍:上交户部存档 户帖:发给百姓持有 |
| 日常管理 | 有司每年统计户口增减,上报朝廷 |
| 政治地位 | 郊祀时陈于坛下,荐告于天,视为国本 |
洪武十四年·里甲基层组织制度
- 洪武十四年,诏天下编赋役黄册
- 以一百十户为一里,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,余百户为十甲, 甲凡十人,岁役里长一人,甲首一人,董一里一甲之事,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。
- 凡十年一周曰排年,在城曰坊,近城曰厢,乡都日里。里编为册,册首总为一图。
| 层级/名称 | 编制与规则 | 职责 |
|---|---|---|
| 里 | 110户为一里;丁粮多者10户为里长 | 统筹一里赋役、治安、事务 |
| 甲 | 一里分10甲,每甲10户 | 承办甲内赋役、人口核查 |
| 里长、甲首 | 每年轮值1人;按丁粮多寡排序;十年一周称「排年」 | 当年实际管事 |
| 城乡异名 | 在城曰坊,近城曰厢,乡都曰里 | 名称不同,制度相同 |
赋役黄册核心制度
- 册凡四:一上户部;其三则布政司、府、县各存一焉。
- 上户部者册面黄纸,故谓之黄册,年终进呈,送后湖东西二库庋藏之, 岁命户科给事中一人、御史二人、户部主事四人厘校讹舛。
- 其后黄册只具文,有司征税编徭则自为一册,日白册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制定时间 | 洪武十四年 |
| 编制周期 | 十年一更定(大造),年内逐年更改 |
| 册数与存放 | 共4册:1上户部,3存布政司、府、县 |
| 名称由来 | 上户部者册面用黄纸,故称「黄册」 |
| 贮藏地点 | 后湖(南京玄武湖)东西二库 |
| 校勘官员 | 户科给事中1人、御史2人、户部主事4人/年 |
| 核心作用 | 据丁粮增减定赋役,为国家法定赋役依据 |
黄册 vs 白册 对比
| 对比项 | 黄册 | 白册 |
|---|---|---|
| 性质 | 国家法定正式册籍 | 地方实际操作册 |
| 时代 | 明初太祖时为实制,后成具文 | 明中后期地方自造 |
| 用途 | 上报中央,象征制度 | 地方实际征税、编徭 |
| 管理 | 中央+地方四级共管 | 地方自行掌握 |
| 结局 | 渐成空文 | 取代黄册成为实际依据 |
参考资料
[1] 孟森。明史讲义 [M]. 北京:中华书局,2009. (跟大师学国学) ISBN 978-7-101-06691-3.
[2] 谭其骧。中国历史地图集 第七册:元、明时期 [M]. 重印本。北京:中国地图出版社,1996. ISBN 7-5031-1843-1.
[3] 顾诚。明末农民战争史 [M]. 北京:光明日报出版社,2012. ISBN 978-7-5112-1725-7.
[4] 龙文彬。明会要 [M]. 全二册。北京:中华书局,1956. 统一书号:11018.11.
[5] 顾诚。南明史 [M]. 北京:光明日报出版社,2011. ISBN 978-7-5112-1327-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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